| 2012/05/14 |
| 各縣市政府辦理身心障礙福利業務聯絡窗口(空白)表 |
| 各縣市政府辦理身心障礙福利業務聯絡窗口(空白)表 |
| 資源規劃發展表 | [2012/03/19] |
| 身障機構資源盤點表格 | [2011/11/08] |
聯合國世界衛生組織(WHO)頒布的國際健康功能與身心障礙分類系統(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functioning, disability and health, ICF),將身心障礙分類由現行16類(見身心障礙者保護法第3條)改為國際健康功能與身心障礙分類系統之八大系統(詳見本法第5條),至在身心障礙福利服務方面,亦延續ICF架構精神納入需求評估機制,應依身心障礙者之實際需求提供,俾使政府提供之身心障礙福利服務契合身心障礙者需求,更將有限的福利資源作最有效益的分配與運用。